发布日期:2018-05-18
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榕教科规〔2018〕2号
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
“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学校等市级课题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积极发挥教育科研的服务引导作用,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 课题分类
2018年度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两类。课题研究提倡针对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一般课题自主选择主题。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以“聚焦普通高中综合改革或学科核心素养”为主题,服务于福州教育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三、 申报要求
1. 名额分配
每所市属学校的申报数不超过3项(其中至少一项为专项课题)。各县(市)、区申报总数不超过其所属学校数(中心校以上)的20%,进修校初审后,汇总统一报送我院教育科研中心。
2. 课题负责人资格
每项课题只能有1位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主持并完成课题研究的经历。其中,市直属学校的课题负责人应有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课题的经历;县(市)、区学校的课题负责人应有主持并完成县(市)、区级以上课题的经历,附立项和结题证明。
3. 课题研究和管理
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课题研究,市级立项课题未结题的参与者不得申报,无故撤销立项课题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超过12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课题立项后登录福州教育规划课题研究管理平台(福州教育研究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按照课题管理要求进行相关材料上传。
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包括成员变更)须在研究中期申报我办审核批准。
课题结题时课题组须在公开刊物(CN刊号)上至少发表有负责人署名的一篇课题研究论文。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4.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者在严格选题论证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按照模板认真填写《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请书》和《设计论证活页》,县(市)区学校经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后,报送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学校的申报课题经学校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教育科研中心。《设计论证活页》全文中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各单位汇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上报材料包括:①《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②《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四份;③《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邮件主题为“2018年市级课题+单位名称”,邮箱地址:fzkyzx@126.com 。
5.申报时间
课题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事宜请联系福州教育研究院教育科研中心。
联系人:林晶;联系电话:87526000
联系地址:福州市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研究院教育科研中心,邮编350001。
2. 设计论证活页
3. 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
课题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抄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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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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